11月29日,荣安地产发布公告称之为,因项目研发建设必须,公司间接入股公司杭州滨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银团贷款,其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申请人的3亿元贷款必须公司按照权益比例获取9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据报,荣安地产间接持有人杭州滨沁33%股权,故杭州滨沁为公司的间接入股公司,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不存在有可能或早已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弯曲的其他关系。
为反对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研发,公司白鱼为杭州滨沁获取总额不多达9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滨沁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杭州滨沁获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借贷条件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所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开建工程抵押等,明确以实际签定的涉及合约不尽相同。本次公司为间接入股公司杭州滨沁获取的借贷主要是为了符合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日常研发的资金必须,不利于减缓项目的研发进程。
预计借贷对象所研发的房地产项目能获得较好的投资报酬收益,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债务能力。杭州滨沁所研发的杭州市江干区彭埠单元B/R-37地块坐落于江干区彭埠单元东至规划源聚支路,南至规划同德路,西至明石路,北至规划天城路,土地出让面积3.3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
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周边规划设施设施齐备,预计能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本次借贷获取后,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借贷总余额为人民币102.62亿元,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核净资产的216.10%。
其中,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拆分报表外单位获取的借贷总余额为人民币6.78亿元,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核净资产的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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